環境所各學生本學期有意申請學位考試或辦理離校手續等,請務必注意以下公告時間,以便順利畢業。
※碩、博士生〈依本校碩士學位考試辦法及博士學位考試辦法〉
1.學位考試申請期限:字註冊起日至100年5月31日止。
2.各系所學位考試舉辦時間:自註冊日起至100年7月31日止。
3.申請撤銷學位考試時間:年100月7日31前。
4.畢業離校手續截止日期:年100月8日26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