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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合政府秋冬防疫專案,進入圖書館請全程配戴口罩。

1.依據政府秋冬防疫專案,民眾進入「醫療照護、大眾運輸、生活消費、教育學習、觀展觀賽、休閒娛樂、宗教祭祀、洽公」等八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。未依規定佩戴口罩,經勸導不聽者,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,裁罰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。 2.其中圖書館屬"教育學習"類場所之一,因不易保持社交距離,或會近距離接觸不特定對象(不認識的人)特性,故有較高的感染與傳播風險,衛生局呼籲民眾進入該類場所活動應配戴口罩。 3.圖書館即日起加強宣導,如發現未配戴口罩者,予以柔性勸導並發小卡提醒。於11/30(一)起,未戴口罩者強制請其離開圖書館。敬請全校師生共同配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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